各县市区科技局(教育体育科技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2010年度吕梁市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经请示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请各县市区科技局(教育体育科技局)、市直各有关单位接通知后,结合本地各行业、各领域的科技发展需求和政府中心工作,尽快组织相关企事业单位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本年度吕梁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采用文字材料与电子版同时申报的方式。申报书一律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并在左侧装订成册。
二、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10年9月1日--9月30日,过期一律不再受理,报送材料由县市区科技局(教育体育科技局)统一汇总集中上报,市直各相关部门直接报送。
三、注意事项
1、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在吕梁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相当研发实力和工作基础,并能为项目的完成提供必要条件和资金保障的企业事业单位,同一个单位只能通过一个归口组织部门进行申报。
2、项目负责人须是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在职科研或管理人员,并有3年以上与项目相关的工作经历。项目负责人年龄应小于60岁,每人只能申报主持一个项目,不得多报。一个项目只能针对一个具体计划进行申报,不得多头申报。
3、近年来主持承担过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凡是没有通过科技部门组织鉴定、验收、完结的,不得申报承担本年度科技计划项目。
4、各项目申报单位申报项目时,必须使用科技系统近期统一发布的申报表格,可研报告须按科技系统要求的提纲格式书写。
5、申报项目须在市级开设的计划范围内,包括工业攻关计划、农村与社会发展攻关计划、火炬计划、星火计划、成果推广计划、新产品计划、制造业信息化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国际合作计划、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计划、专项行动计划、创新型企业示范计划等。其中工业攻关计划、农村与社会发展攻关计划需要有市级以上机构的科技查新报告,鉴于我市科技发展的基本现状,攻关类计划只对特殊有科学价值的项目进行推荐申报。
6、本年度重点支持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好、社会经济效益显著的重大项目,不撒胡椒面,要突出具有成果和专利的项目。申报项目要体现高新技术、支柱产业、新型产业的需求,主要包括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煤化工及其延伸产业,生物技术和育种,现代中医药技术,新型装备制造业以及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等重点领域;注重实施节能减排、创新型企业示范和园区、基地建设的科技专项。
7、项目推荐申报面向全市公开进行,市科技局将对所申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并聘请行业专家进行项目评审,纪检监察室对此实行全程监督指导,确保项目的推荐与立项公正、科学、合理。
8、各县市区科技局(教育体育科技局)在组织推荐报送市科技局项目的同时,一定要建立、完善充实好本县市区的科技项目库。
9、各项目组织部门在推荐报送项目时,须分类汇总、加盖公章后,分别报送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
10、本年度采取指标限项申报的办法,各县市区科技局与市直有关各口分别组织申报3--5项,市科技局各业务科室受理项目数参照省厅限项指标执行,申报咨询请与市科技局相关科室联系。
吕梁市科技局
二0一0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