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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科技局各级各类计划项目受理程序

来源: 日期: 2006-11-29

一般项目申报与评审流程:填写申报书-->科室初审-->专家评审-->立项管理-->结题归档
一、受理时间:每年发文之日起受理本年度计划项目。
二、主管科室:办公室主管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计划;发展计划与科技成果科主管科技成果推广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 农社科主管星火计划、农业与社会发展攻关计划、农村技术承包计划; 工业科主管工业攻关、火炬计划、制造业信息化、企业创新计划;法规科主管软科学研究计划;知识产权办公室主管专利申请资助计划、专利实施推广计划; 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主管国际科技合作计划。
三、申报材料:
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项目填《吕梁市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项目申报书》、专利实施推广计划填《吕梁市专利推广实施项目申报书》、国际合作计划填《吕梁市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申报书》、科技攻关计划(含新产品计划)项目填《吕梁市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申报书》、科技产业化环境建设计划项目计划填《吕梁市科技产业化环境建设计划项目申报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技术评价、应用情况等证明材料及说明情况的相关附件。申报材料要求A4纸打印,并装订整齐,一式五份。
四、申报及评审步骤:
1、根据《项目指南》准备好申报材料.
2、填写项目申报书,并提交到项目组织单位。
3、申报材料报各县市科技主管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市科技局;
4、市科技局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或委托有关中介机构进行评估;
5、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或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由分管科室编制年度计划项目及资金安排草案;
6、市科技局召开办公会议,对年度计划及资金安排草案进行审议,确定年度计划项目及资金安排;
7、市科技局下达年度计划项目,并会同财政局下达年度计划项目资金;
8、科技局与申报单位签署《计划任务书》,并拨付资金。
注:国家级、省级各类计划项目的申报按科技部、科技厅当年的通知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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