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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吕梁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外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

来源: 日期: 2006-11-29

一、受理时间:全年
二、主管科室:工业科技发展科、高新技术开发管理办公室
三、申报条件:凡从事一种或多种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业务的企业,符合吕梁市高新技术企业(区外)认定条件的均可申报。
四、申报材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简介;吕梁市高新技术认定审查表;验资报告 ;企业法人代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营业场所使用证明;高新技术产品有关证件复印件; 吕梁市申报区外高新技术企业情况一览表;附软盘一张。
五、申报步骤:
1、申报企业须向所在县(市、区)级科技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吕梁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审查书》及其它材料,经审核后,报市科技局工业科技发展科。
2、工业科技发展科、高新技术开发管理办公室负责受理申报材料并对企业进行考察。
3、市科技局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认定,经批准后,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4、市科技局每两年按照规定对开发区外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年审复核。对连续两年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及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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